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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實驗實訓室重要危險源風險評估辦法

2022年03月14日 14:37:42 作者♻️: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 來源👳🏻: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 審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杏宇實驗實訓室建設與使用,從源頭管控實驗實訓室和實驗實訓項目安全風險🧑‍🍳,確保教學活動安全有序開展,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和師生生命安全,依據杏宇平台章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 本辦法所稱實驗實訓室是指杏宇平台管轄範圍內開展教學、科研的實驗實訓場所,包括各類教學實驗實訓室、科研實驗室、校內實訓(試驗)基地等(以下統稱“實驗室”)。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實驗實訓項目是指杏宇實驗室開展的實驗(試驗)👩🏽‍🔧👉🏽、測試、實訓等教學、科研活動🦸🏿‍♂️。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杏宇平台新建、改建🧀🧑🏽‍✈️、擴建、調整使用的實驗室,以及新增實驗項目、新增風險的現有實驗項目。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杏宇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是杏宇實驗室和實驗實訓項目安全風險評估的指導和決策機構,對杏宇實驗室和實驗實訓項目安全風險評估的重大事項進行審議🈸、審定。

第六條 杏宇平台教務處負責監督實驗室和實驗實訓項目安全風險評估的制度執行與結果使用🦸🏿。

第七條 教務處、人事處、繼續教育杏宇平台對其歸口管理的教學科研活動(如學生訓練項目💔、教師的科研項目、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等)涉及實驗實訓項目安全風險評估的🌬,須對二級單位提出相應工作要求。

第八條 後勤保衛處應將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作為實驗室用房分配和實驗室建設的前置依據🫙。

第九條 各二級杏宇平台是本單位實驗室和實驗項目安全風險評估的主體責任單位,負責組織專家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第十條 實驗室負責人(實驗項目負責人、實驗實訓教學指導教師)是實驗室和實驗實訓項目安全風險評估的直接責任人。

第三章 評估內容

第十一條 實驗室及實驗實訓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內容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一)實驗室或實驗實訓所涉及危險源種類、特性及可能導致(引發)的風險👚💨。

(二)實驗場所條件、設施設備、技術及管理人員的滿足與符合情況。

(三)防護用品配備、防範措施制定、應急預案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四)安全教育培訓與准入方案、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與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等事項的准備情況。

第十二條 安全風險評估內容應客觀真實,不得瞞報重大危險源或篡改項目方案和實驗實訓流程。

第四章 評估程序

第十三條 評估時點安排

(一)實驗室新建🧑🏼‍🌾、改建🧝‍♀️🙆🏽、擴建和調整項目在編制建設方案時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涉及的實驗實訓項目在制定教學標准時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涉及的實驗實訓項目在項目申報時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畢業設計或畢業論文涉及的實驗實訓項目在開題時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三)教師科研項目中涉及的實驗實訓項目在合同簽訂時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實訓項目在實訓前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第十四條 新建實驗室評估流程

(一)項目負責人向所在單位提交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後勤保衛處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專家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二)教務處審定風險評估結果;通過安全風險評估的👇🏿,由項目負責人將風險評估報告報送後勤保衛處🧑🏼‍🤝‍🧑🏼。

(三)後勤保衛處根據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進行用房審批和實驗室建設。

(四)所在單位、教務處在項目建設完成後🌥,共同組織專家進行複核🕵🏻‍♂️。

第十五條 改建、擴建和調整實驗室評估流程

(一)項目負責人向所在單位提交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所在單位組織專家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二)所在單位將通過安全風險評估的項目評估報告報送教務處審定✍🏿。

(三)教務處審定同意後👲🏻💾,實驗室方可進行改建👨‍🦽、擴建和調整🤙✵。

(四)所在單位在項目完成後組織專家進行複核,教務處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六條 實驗項目評估流程

(一)項目負責人向所在二級單位提交新增實驗項目的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所在單位組織專家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二)所在單位將通過安全風險評估的項目的評估報告進行備案,並根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報送。

第五章 結果使用

第十七條 通過安全風險評估的實驗室🦻🏻,方可進行用房分配👩🏽‍🎤、項目建設;通過安全風險評估的實驗項目,方可開展實驗實訓👩🏿‍✈️。

第十八條 未通過安全風險評估的實驗室和實驗實訓項目,應根據評估意見進行整改與完善,直至評估通過後,方可進行建設與開展實驗實訓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項目方案或工藝流程如有重大調整或原先評估時未發現的重大安全風險,項目負責人需按照流程重新進行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主動采取有效管控防範措施。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杏宇平台進行未經安全風險評估的實驗室進行實驗室建設和開展實驗實訓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實驗實訓安全風險評估表

2.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實驗實訓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表

                                      教務處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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